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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汕头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2012-05-11 09:36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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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市政府决定建立汕头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架构

总召集人:郑通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召集人:张胜光(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先宏(市安监局局长),成员由市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工商局、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具体名单见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以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职能

(一)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

(二)分析职业病危害形势和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协调讨论并提出事关全市加强职业病防、治、保工作的有关对策和措施;

(四)组织开展全市性或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联合执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

(五)通报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情况和相关信息,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安监局

1、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规定。

2、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6、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二)市卫生局

1、负责会同市安监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规章、职业病防治规则,组织制定发布全市职业卫生标准。

2、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依申请负责组织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职业病鉴定。

3、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4、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诊断、鉴定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5、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6、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

7、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劳动用工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2、实施工伤保险,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四)市总工会

1、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

3、依法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调查处理。

4、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市发改局

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核过程中,将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为审核内容之一。

(六)市经信局

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立项核准过程中,将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为核准内容之一。

(七)市公安局

及时掌控信息,协助各地和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处置工作。

(八)市财政局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九)市住建局

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施工许可审批过程中,将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作为其中一项内容。

(十)市环保局

负责职业危害企业周边环境污染的检测、监控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

负责对无须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涉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

(十二)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所等职防机构

按资质服务范围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相关成员单位会议,必要时可以特邀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

(二)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和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共享职业病事故、事故隐患举报、职业病工伤保险、职业卫生评价及检测和监督检查等信息。

(四)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经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负责部门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主动研究涉及职业病防治监管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或牵头单位提交会议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郑通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张胜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先宏(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陈俊凯(市卫生局局长)

杨奕忠(市人社局纪检组组长)

吴海澜(市发改局副局长)

林明龙(市经信局副局长)

詹奕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业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鮀生(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腾远(市环保局局长)

唐少敏(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耿浩(市总工会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先宏(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陶振和(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少民(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奕忠(市人社局纪检组组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吴爱雄(市安监局)、肖辉麟(市卫生局)、张源昌(市人社局)、林惠文(市发改局)、董培坤(市经信局)、李建强(市公安局)、欧阳忠(市财政局)、林实昂(市住建局)、邝键.(市环保局)、林秋(市工商局)、郭蔚嘉(市总工会)、林灿彬(市卫生监督所)、许汉忠(市疾病控制中心)、陈素强(市职业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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