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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汕头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 2017-02-08 10:04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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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1日汕府办〔2014〕76号发布 根据2016年12月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1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及其它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下称“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市政设施满足使用功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的市政维修改造工程是指对因长期使用造成全部或部分使用功能缺失的现状市政设施,在原址、并按原规划红线宽度或现状进行维修改造,以提升和完善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的工程。

二、市级市政维修改造工程的建设由市政府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依照本意见负责组织实施。金平、龙湖、濠江区区级市政维修改造工程的建设由区政府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

三、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按投资计划、财政年度支出预算和工程进度拨付。

四、建立市市政维修改造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或其委托分管副秘书长召集,市发改、监察、财政、国土、规划、住建、环保、审计、交通、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中存在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所确定的市政维修改造工程相关事项,是开展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的依据。

五、市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报建事项、建设和管理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合并,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已列入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视同已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凭工程项目概算及设计方案,向市发改部门申办批准列入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及招标核准。

(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合并,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实施单位凭列入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批复文件以及施工图,向审图机构申办施工图审查函件。

(四)项目实施单位凭列入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批复文件、工程预算书以及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向市规划部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向市财政部门申办工程预算审核手续。

(五)工程预算造价的财政审核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项目实施单位凭列入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批复文件、招标核准文件、市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预算造价书和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施工中标单位。

(七)项目实施单位凭施工图审查函件和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申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八)项目实施单位凭列入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批复文件、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审查函件、参建单位和个人资质、资格证书以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向市住建局申办项目施工许可。

(九)项目开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市规划、城管、环保、交警、交通等部门全程介入协调监管。

(十)项目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申办规划验收手续。

(十一)项目实施单位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其入馆(汕头市城建档案馆)确认函件,向市住建局申办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函件。

(十二)项目完工后,相关设施直接移交市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管理。

六、除本意见之五规定的程序、环节和相关资料外,各审批部门不得要求实施单位增加任何程序、环节和资料。

七、市政维修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劳务、施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购置,符合以下规定之一的,可由项目实施单位直接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

(一)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且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内的。

(二)咨询、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的。

(三)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且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内的。

(四)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购置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且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内的。

八、本意见之七中规定以外的市政维修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劳务、施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购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决定文件、列入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和招标核准文件即可进行公开招标。

九、在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区域、各部门和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市交警、交通、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市政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按各自职能迁改公交车站亭牌、路名标志牌、路树;相关费用可纳入工程预算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辖区政府应负责清理施工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物以及负责处理干扰施工的行为;各管线单位应对所属施工范围内管线、检修井等设施自行进行检查维护,并根据设计要求及时对管线、检修井等设施自行进行清通、迁改、加固。

十、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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