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_规范性文件_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通 告
  • 2007-06-01 00:00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政府办公室
  • 【字体:    

通  告

汕市体[2007]58号

    《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规定》的规定,凡已在我市从事游泳、轮滑、射箭、射击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前必须按规定到汕头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海滨路1号二楼201室,咨询电话:8452350、   2622027)申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其中,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的枪支弹药从事射击项目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向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前,报公安机关批准)。逾期不办的,由市体育局依照《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特此通告。


 

汕头市体育局
二OO七年六月一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