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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经信〔2016〕150号
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县经信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形势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汕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实施办法》(汕经贸〔2009〕70号)进行了修订。经市法制局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汕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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