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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知发〔2014〕43号
各区县、保税区、高新区财政局,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濠江区经信局,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专利申请(授权)资助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便捷资助专利申请人,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财政局专利申请(授权)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财政局专利申请(授权)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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