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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住建通〔2022〕35号
各相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制订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pdf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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