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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监〔2021〕4号
汕头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
为规范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汕市办知﹝2019﹞94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府﹝2019﹞114号)等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予公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 《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解读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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