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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17.8.18)
  • 2017-08-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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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本局共设11个职能科室和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服务站,内设科室是:办公室、综合信息科、计划财务科、社会保险费征收科、养老待遇核发科、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科、医疗保险基金科、医疗待遇核发科、稽核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发科。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经办市区、中央和省驻汕行业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区、中央和省驻汕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和报告;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5)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6)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7)负责市和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业务培训、工作考核以及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工作;对各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业务指导和人员专业培训。(8)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次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共有下辖六区一县共七个分局。

    2、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金平分局设置和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对金平分局所属范围的社会保险的审核、登记、待遇核发等社会保险关系工作。

    3、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龙湖分局设置和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经办分局所在区属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区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澄海分局设置和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经办分局所在区属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指导、待遇发放等经办工作;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本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个人账户和信息资料。(4)受市人社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5、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濠江分局设置和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濠江区属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承担濠江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濠江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人社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6、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潮阳分局设置和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责是负责经办潮阳区属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承担区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

    7、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潮南分局设置和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经办分局所在区属单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本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8、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南澳分局设置和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待遇核发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南澳县属单位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南澳县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南澳县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待遇核发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南澳县属单位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南澳县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南澳县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人社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有核定编制89名,实有77人,离退休42人。

    2、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共有核定编制68名,实有人员61人,退休人员47人。

    3、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共有核定编制49名,实有人员44人,退休人员16人。

    4、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共有核定编制41名,实有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5人。

    5、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濠江分局共有核定编制32名,实有人员30人,退休人员10人。

    6、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共有核定编制57名。实有人员52人,离退休人员16人。

    7、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南分局共有核定编制40名,实有人员33人,退休人员1人。

    8、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澳分局共有核定编制14名,实有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为引领,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以“应保尽保”为目标,积极配合人社、地税等部门全力推进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工作,缓解养老保险基金高位运行压力。二是及时做好各险种待遇核发和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分期分批加快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职工医保全责征收工作方案及经办流程,配合推进职工医保全责征收。

    2、以实现“医保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着力改进医保结算管理。一是继续推进异地联网结算工作,配合做好结算平台构建和协调管理工作,提高异地就医结算效率,为下来实现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开展“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工作,抓紧完成对各协议医疗机构的结算工作。三是按照市人社局“医保城乡一体化”工作部署,做好各项配套规程和流程建设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医保业务外包,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基金风险监控、专业技术资源和多渠道监管作用,提高结算效率,缓解经办压力。

    3、以强化基金管理为重点,着力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强化内部控制,按计划、持续推进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建立管理制度,开展风险点排查,健全风险管理综合体系。二是强化基金管理,继续完善医疗保险智能审核规则制度,全面推进第三方审核支付工作。加强与公安、卫计等部门的数据对碰,有效防止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三是强化协议管理,按有关规定做好全市协议医药机构准入评审、协议签订、日常管理等工作,加大对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4、以推进机制改革为抓手,着力创新经办服务模式

    一是按照“管理上移、服务下移”的原则,将财务、信息和内控等业务管理职能提升上移至市级进行统一管理,强化基金集中监管力度和信息化手段,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部分业务经办权限下放到街道(镇)人社所,实现待遇认证等业务的多点服务及同城通办。二是改进经办服务模式,整合经办资源,打破科室之间的部分职能界限,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前提下,通过前台窗口重构、流程再造及加强科室内部业务协调传递,实现“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柜员制。三是按照《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要求,持续推进市、区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办公服务场所扩容升级改造工作,积极推动设施设备要求和视觉识别系统两项标准的贯彻实施。

    5、以加强系统建设为依托,着力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

    一是积极配合做好“互联网+人社”,建立集身份认证服务、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服务等医疗保险在线应用,做好职工医保系统改造。二是推进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结合经办需求进一步完善四险信息系统,积极配合做好全省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保卡自助终端、网上服务平台和移动应用终端建设,加强社保卡应用,实现通过访问网站、社保卡自助终端、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查询和办理业务。四是大力推进档案影像化系统建设,加快社保档案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进程,实现业务与档案管理一体化。

    6、以拓宽宣传渠道为载体,着力扩大社保信息覆盖

    一是有序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二是加大社保宣传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政策信息宣传,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政策业务问题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社保信息的知晓度。同时积极开展社保宣传进社区活动,方便群众及时获取社保信息。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社保信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和推送制度,收集、整理、编辑社保宣传信息,利用网站、微信APP等新媒体推送信息。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3927.9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349.65万元,原因是决算口径不同,2016年收入决算不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4.2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13.02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弥补职工养老金补贴专项支出。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4364.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6005.73万元,原因是决算口径不同,2016年支出决算不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165.5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49.27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弥补职工养老金补贴专项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776.73万元,占40.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4.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3.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6.34万元;项目支出8388.78万元,占59.22%,主要支出项目有市直企业(含行政性公司)离退休人员地方性补贴、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信息系统建设及其业务经费、社保费征收经费、弥补职工养老金补贴专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7.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9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9.70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所属各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比2016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15年和2016年都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8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1.22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8.98万元,平均每辆1.46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56批,人数603人,公务接待费支出8.3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47万元,原因是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其他市社保局来汕学习交流。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48万元,比2015年增加270.55万元,增长118.23%,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正式启动,业务量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没有开展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公开01-08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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