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分享到:
关于开展2023年汕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的通知(汕住建函〔2023〕64号)
  • 2023-11-27 11:42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8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汕头市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5日。

      二、检查对象

      2023年以来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先勘察、后设计原则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执行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抗震设防、消防安全性、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配套充电设施、通信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等标准情况,按规定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情况。

      (二)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依资质承揽业务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名录备案范围内从事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落实数字化审图和审图时限情况。各单位按要求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负责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人员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图系统”)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时限出具审查合格书或者审查意见书情况。

      详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内容清单》(附件1)。

      四、检查方式

      (一)区(县)检查

      1.各区(县)对2023年以来出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清理并开展检查。检查工作可以通过审图系统抽取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开展项目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逐项整改。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在施工现场确认整改结果,对已实施完毕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后实施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约谈,对确认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行政处罚。

      3.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勘察设计活动监管和检查通报情况、常见易发质量问题分析、典型案例曝光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等,并填报《2023年度区(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二)》(附件2-3)、《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检查表》(附件4),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局。

      (二)市住建局抽查

      1.我市2023年以来出具施工许可的项目共291个,拟从中抽取10%的项目进行检查(即30个)。

      2.聘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多个专家检查组分别对抽取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

      3.根据各相关单位报送材料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中的相关资料开展检查。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检查记录并出具整改通知书,涉嫌违法违规的,按法定程序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资料报送。我局将于近日抽取具体检查项目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检查表》(附件4),并按照《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受检材料目录》(附件5)要求整理相关受检材料,于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局。

      (二)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按时报送检查工作总结,配合市级开展抽查工作。要坚决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处理案件要跟踪到底,形成闭环管理。并确定1名检查工作联络员,于11月21日前填写《工作联络员表》(附件6)报送我局。

      (三)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检查,落实专人对接、跟进,按要求配合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检查工作。

      (联系人:成塨楷、张煜,联系电话:0754-88566413,电子邮箱:stzjjsjk@qq.com)

      附件:1.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内清单.docx

                 2.2023年度区(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一).xlsx

                 3.2023年度区(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二).xlsx

                 4.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检查表.docx

                 5.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受检材料目录.docx

                 6.工作联络员表.docx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