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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汕头市中心血站2022年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疫情防控公告
  • 2022-06-23 17:43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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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1.个人健康申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须注册“粤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从考前14天起,每天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说明:

      第一步: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打开“粤省事”首页→粤康码(如果没有注册过“粤省事”的要注册,并进行验证登录操作。)

      第三步:进入“粤康码”里的健康申报;

      第四步:①报考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岗位考生:打开健康申报→组织机构人员健康申报,输入申报码“203072”点查询,确认绑定机构名称为“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②报考汕头市中心血站岗位考生:打开健康申报→组织机构人员健康申报,输入申报码“203100”点查询,确认绑定机构名称为“汕头市中心血站”;

      第五步:完成绑定后进入申报页面,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和其他申报信息完成个人健康申报。

      对于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疫情地区所在城市,以及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以及相关人员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健康管理,并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情况。对于出现发热(≥37.3℃)、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应及时就诊。

      2.参加笔试的要求

      (1)考前14天居住本市考生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14天居住外市的考生应提前来(返)汕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3.以下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考前14天居住本市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居住外市的考生不能提前来(返)汕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4.个人健康承诺

      全体考生应提前填写并打印《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或《汕头市中心血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详见附件),进入考场前交于考务人员。

      5.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汕人员健康管理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来(返)汕前请至少提前7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备(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电话:0754-88392817或汕头市中心血站电话:0754-82482669),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1.考生赴考点参考时,应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并做好途中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在考点所在地期间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外出时佩戴好口罩。请考生根据笔试时间合理安排,开展核酸检测,以免影响考试。

      2.考生验证身份环节可取下口罩外,其余环节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应按照指定通道、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入场,在入场前须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配合现场医学专业人员测量体温等。

      3.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控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凡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如因不符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5.因防疫形势不断变化,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如需调整变化,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汕头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并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广厦街道珠峰南路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

      电话:0754-88392817

      汕头市中心血站地址:汕头市潮汕路华新城西侧800米处汕头市中心血站

      电话:0754-82482669


      附件:1.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docx

                        2.汕头市中心血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docx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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