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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 2023-03-14 01:10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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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和提高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现就2023年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市各医养结合机构要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的相关制度与流程,规范提供医养结合相关服务,建立医养联动机制,确保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本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服务质量专项督导行动。对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要求,对已进入国家医养结合监测系统的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水平。

      (二)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2023年,龙湖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民政局要重点引导培育龙湖区粤康颐养中心提升医养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参加“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评选活动。通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引领示范全市,努力形成具有汕头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发展,不断提高全市医养结合机构的数量和质量(有关申报材料请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市局审核后上报)。

      (三)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做好医养结合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市将以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表的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医养结合服务工作进行监管、评估。鼓励各机构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参加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理论、技能和思想道德水平;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帮扶和义医义诊活动,支持、鼓励医疗机构的医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开展医疗服务;积极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医疗卫生和护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五)积极参加全国“质量月”活动。今年9月份,各区(县)及所辖各医养结合机构要积极参加全国“质量月”活动,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向群众全面宣传质量强国的重点意义,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同步组织开展一次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将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检查督导。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3、4月份,金平、龙湖、澄海、濠江区要严格对照上级有关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制定行动方案,组织辖区各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行动。后续有新建成医养结合机构的区(县),新建成后的3个月内要及时组织新建机构开展一次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查。

      (二)整改核查。各医养结合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可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各医养结合机构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向所属区卫健局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市局将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指导各区卫健部门对辖内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三)总结提升。金平、龙湖、澄海和濠江区要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2023年本区总结报告,并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于2023年10月10日前报送市局老龄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已列入质量强市考核项目。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要高度重视,要把医养结合建设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9月份全国“质量月”、10月份全国“敬老月”等时机,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要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

      (二)加强建设,总结提升。已加入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金平、龙湖、澄海、濠江区要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医养结合建设发展,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其他区(县)要积极努力,及时培育、新增医养结合机构,实现“零”的突破。各区(县)、各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医养康养质量和水平。4月份,市卫生健康局将联合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一次督导调研活动,重点督导调研已经注册的医养结合机构和拟建设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医疗延伸点)的签约合作的区(县)福利院的有关医养康养工作(另文通知)。市局还将结合老龄健康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医养结合建设调研督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加强医养结合建设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质量等相关工作的宣传,认真总结开展行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全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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