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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府办〔2020〕51号)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创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方案的通知》(汕市卫函〔2021〕181号)的部署,经过一年来市级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的创建指导,由相关托育机构申报,区(县)卫生健康局初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现命名汕头市金陵幼儿园南北园园区等6家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为汕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示范周期为2023-2025年度。
附件:汕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名单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汕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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