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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智慧助老与健康服务暨“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03-29 10:12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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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老龄办、卫生健康局,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卫健局直属各医疗机构、汕头大学医学院各附属医院,中国人寿汕头分公司各支公司、团险城区拓展部,有关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汕头市开展智慧助老与健康服务暨“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能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身处智能时代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市老龄办联系人:张祥荣、林皎莉,电话:87269950。

      中国人寿汕头分公司联系人:吕智权、周浙平,电话:88079205。

    汕头市老龄办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2年3月16日




    汕头市开展智慧助老与健康服务暨“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老龄健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汕头市老龄工作办公室、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拟在全市组织开展智慧助老、健康服务和“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解决老年人“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智能手机问题,努力消除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让老年人享受到数字技术发展成果,切实保障信息时代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老年人防网络诈骗、防金融诈骗、防电子通讯诈骗知识宣传,教授学习掌握防诈骗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资源使用效能和信息安全。

      (三)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生命教育、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政策,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为老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口腔、眼睛健康促进行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四)加大“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广泛宣传政府统保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参加自付费保险,增加抵御意外伤害保障。

      (五)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意识,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二、活动主题

      智慧助老,健康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智慧助老活动。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负责,借助社区驻点服务全覆盖的工作优势,通过驻点政策保险服务专员对老年人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现场授课等方式,组织老年人学习使用智能产品,如智能手机、智能手环等,引领老年人进入智能生活,让他们了解新生事物,让银龄生活更精彩、家庭生活更和谐。

      (二)开展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各区(县)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年人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加强老年预防保健,扎实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服务和失能老年人评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老年人口腔、眼睛健康促进行动。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的通知》精神,组织本地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市老龄办将联合组织开展老年口腔、眼睛健康促进行动,具体请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与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分别制定眼睛健康促进行动和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配合市老龄办组织实施(制定的实施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送市老龄办)。

      (四)宣传“银龄安康行动”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在去年贯彻落实《汕头市老龄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汕老龄办函〔2021〕3号)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本单位全体人员掌握“银龄安康行动”相关内容,并向身边人群宣传扩散,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告知第一责任人,主动帮助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户籍老年人及时报险理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城乡居民居住地特点,综合利用基层宣传阵地和手机短信、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银龄安康行动”宣传,确保辖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意识。结合开展智慧助老、健康服务活动,把老年人从家庭里吸引出来,组织、倡导、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适老益老乐老的体育锻炼、文化娱乐、才艺表演等活动,让他们积极感受改革开放新成果,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幸福生活。

      以上活动拟在全市安排举办100场,市老龄办、市卫生健康局、中国人寿汕头分公司牵头联合各区(县)各举办1场,其余场次由各区(县)老龄办、卫生健康局、中国人寿汕头分公司各分支机构联合安排举办。各区(县)老龄办要提前与相关镇街、村居及驻点政策保险服务专员协调、沟通,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活动方式、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人员范围,每场活动要确保动员不少于20位老年人参加。

      全市首场活动设为全市的启动仪式,拟在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结合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揭牌仪式一同举办(具体时间拟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待定)。

      (六)其他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方式,请各区(县)、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属医疗机构、汕头大学医学院各附属医院,有关民营医院围绕活动目的自行组织开展。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属医疗机构、汕头大学医学院各附属医院,有关民营医院拟组织活动时,请与市老龄办联系,可联合举办或协助对接区(县)举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要从过去关注老年人吃穿温饱问题,转变到使老年人逐步走近网络,让老年人融入现代生活、健康养老,适应新科技信息发展步伐、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幸福感与获得感。各区(县)要主动靠前、不断改进方式,努力消除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妥善帮助解决老年人没有手机、不会使用手机等情况下的日常出行问题。每次开展活动前,要由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对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思想政治教育,并从组织形式上设立好监督岗位,严防各种负面问题的发生。各级各单位要将开展的每一场活动,提高到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举措的认识高度,贯彻落实上级“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务求实效。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区(县)要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贴近老年人生活进行宣传,动员家庭成员、社区服务人员、志愿服务组织、老年大学、社会组织等对老年人开展智能手机使用培训,既要教老年人高科技的运用,又要教老年人健康养老知识,还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一些实实在在的福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每一个老年人的心坎上。

      (三)充分发挥老龄工作的合力。各区(县)老龄办、卫生健康局、中国人寿汕头分公司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镇街、村居、基层医疗机构、驻点政策保险服务专员等协调、沟通,既要有上下级之间的任务部署,又要能共同研究、商讨、设计、安排、组织开展好符合主题的各项活动,展现银龄生活对智能化的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特别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后老龄工作的新格局,主动支持、积极配合本区(县)老龄办、卫生健康局的工作,共同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喜庆、和谐氛围。

      请各区(县)、各单位将开展活动情况随时报送市老龄办,并主动在单位官网、媒体宣传,2022年12月15日前上报年度贯彻落实情况。

      附件:“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册(电子版).zip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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