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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04-29 19:32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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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1〕9号),结合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特制定汕头市2021年公共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任务及内容

      (一)学校卫生。主要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计划检查216所,检查内容和抽检项目详见附件1)。

      (二)公共场所卫生。其中游泳场所110家、住宿场所145家、美容美发场所202家、沐浴场所72家、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4家、商场(含超市)2家。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计划检查543家,检查内容和抽检项目详见附件2)。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集中供水单位。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计划检查24家,检查内容和抽检项目详见附件3)。

      (四)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各区县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监督抽查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做好全过程记录。市级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区县在完成随机抽查任务的同时,应当依托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完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要及时完成过期未关闭的底档信息的清理工作,补充完善各抽查专业被监督单位建档工作;完成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更新工作。

      (三)各区县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省级和市级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专业任务涉及的检测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结果报送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过监督信息报告卡上报的数据信息,需以网络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

      (二)各地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检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检、记录和公布工作。

      (三)各地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生活美容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组织协查。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是今年国家、省、市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工作,各区县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积极推进。执法监督员要创新监管方式,履职尽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衔接,统筹安排。各区县要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地方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在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三)加强宣传,依法查处。监督抽检要坚持监督检查与宣传指导相结合,规范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要加强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指导经营单位进行整改,积极帮助经营单位提高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又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查处。

      附件:1.2021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5.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6.2021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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