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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计生局 汕头市公安局 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签发使用和信息登记工作细则》的通知
  • 2018-10-15 16:14
  • 来源: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字体: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卫生计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直属各有关单位,汕大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省有关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的规定,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发证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流程,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公安厅、民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105号)和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31号)的文件精神,在原实行的《汕头市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签发使用和信息登记工作细则(试行)》(汕市卫〔2015〕131号)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汕头市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签发使用和信息登记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卫计局联系人:刘静洁,联系电话:88979641;

    市公安局联系人:杜健如,联系电话:88964261;

    市民政局联系人:郑楚泽,联系电话:88900620。

    汕头市卫生计生局      汕头市公安局      汕头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5日         


    详见附件:汕市卫〔2018〕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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