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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汕头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布通告
  • 2026-02-27 17:2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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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提升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强化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汕头市革命烈士陵园

      项目地址:濠江区礐石风景名胜区焰峰景区内。

      保护范围:汕头市革命烈士陵园本体及周围保护范围。面积19626.19平方米。

      保护范围图: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2月27日


    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汕头市市革命烈士陵园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布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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