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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09 08:5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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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八 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之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 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契机,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准则,坚持服务用情、法治同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机制,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全员参与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方案、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重点事项、责任时限,推动普法任务有序开展。探索建立“四必”机制,即举办培训活动必讲政策法规、走访慰问活动必送政策法规、就业服务活动必讲政策法规、进军营活动必宣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退役军人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实施法律服务工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合作项目协议、解决信访问题涉及政策法规和法治宣传教育等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坚持每月2天的“法律服务日”制度,推动律师参与接访常态化,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为解决退役军人矛盾问题以及处理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支撑,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三是搭好普法服务平台。以星级示范创建为抓手,以示范点为引领,健全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各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促进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切实把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最后一米”的未端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二)强化普法,全面提升法治意识。一是领导率先学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集中研讨交流,做到常学常新;把《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作为学法必学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切实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组织参加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展示了我局普法工作成效。二是推动全员学法。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政策讲座、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政策,提高把握政策、执行政策、解读政策的能力水平。聘请法律专家为全系统工作人员作专题法律辅导,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纳入机关文化建设重要内容,通过打造法治图书角、摆放宣传展板、电子屏及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普法文化氛围。通过OA办公系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的法规政策,为依法行政打下扎实的基础。三是借助培训普法。举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骨干培训班2期,退役士兵和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班各1期,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涉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四是加强常态普法会同司法部门开展“法律进军营”、“法润兵心”等法律拥军活动2场次,军地志愿者组成普法宣讲团走进军营,为官兵解读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创业扶持、权益维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赠送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利用举办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的时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部队退役官兵宣讲解答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利用走访慰问时机,开展送法上门,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政策,用心用情为慰问对象提供涉法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依法行政,规范履行工作职能。一是抓政策落实。建立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退役返乡欢迎等制度,创新移交安置机制,实行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推行“阳光安置”,“岗位匹配、积分选岗”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质量,落实国家移交安置政策,圆满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2023年接收计划分配转业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全部落实安置政策。制定优待目录清单,全面发放优待证。按政策规定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常态化开展医疗保险补缴工作。推进行政服务事项规范化便捷化,最大限度实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二是抓法规实施。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处理涉退役军人的矛盾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地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和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形成推动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切实把问题妥善化解在本地、解决在基层。依法解决信访诉求,通过定期对普遍性问题和重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之策,统一政策解释的标准、口径。三是抓教育疏导。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重点对象,以务实的作风,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帮扶救援等工作,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疏导转化工作,解决了合理诉求、化解了矛盾问题,促进了思想稳定,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四)政务公开,加强行使责权监督。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秩序。规范办事规则和工作流程,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以市政府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频道和“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订阅号为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组织管理、政策文件、公示公告、财政预算决算、培训机构名单等,对涉及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的有关事项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举报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督。利用新媒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

      二、存在问题

      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部分政策制度的系统性、协同性、可操作性不够强。因为部分规定偏向原则性和导向性,我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还未出台, 亟需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实化,有待进一 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立法工作。二是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解决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仍存在凭主观、靠经验的现象;在抓工作、作决策上,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判断还不够自觉;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需要下一步进行加强和完善。三是个别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没有引起 足够重视。因为个别同志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学习理解不够深 入、宣传解读不够到位,对依法履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敏感性,创新思维、创新办法、创新举措不多。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将其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治观念。

      (二)加强新施行、新修订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要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兵役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让全社会了解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主要内容,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完善处置各类涉退役军人信访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落实落地。

      (四)优化政策制度供给。继续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推动上级政策制度落实。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上级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配套法规政策,结合军队政策制度改革要求,做好现行政策的修订、清理和废止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等工作,更好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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