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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31 08:5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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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汕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依法依规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了退役军人工作的落实见效。

      (一)夯实依法行政思想基础。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局党组会议多次研究讨论、学习退役军人法治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依法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切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二)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大力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条例》的宣传贯彻,利用走访慰问时机,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及相关政策、业务咨询服务,让《退役军人保障法》走进社区、走进军营、走进退役军人;利用举办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的时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部队退役官兵宣讲解答有关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程,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让广大退役军人知法、守法。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解决退役军人矛盾问题以及处理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支撑。推动律师参与接访常态化,建立每月2天的“法律服务日”制度,拓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维权途径。推荐1名在职法律顾问,发挥本单位有法律基础知识人员的作用。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借助市委党校这一平台,举办了2期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骨干培训班,退役士兵和转军官适应性培训班各1期,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涉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聘请法律专家为全系统工作人员作专题法律辅导,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通过OA办公系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的法规政策,为依法行政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严格规范行使行政权力。注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定期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策,对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提交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以市政府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频道和“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订阅号为公开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公开政务事项28项、政策法规7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举报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督。利用新媒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主动及时在我局网站公布和更新有关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信息,对涉及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的有关事项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保障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我局没有出现行政复议事项。

      (五)依法全面履行退役军人工作职能。一是严格按政策落实移交安置工作,提高移交安置质量。落实国家移交安置政策,推行“岗位匹配、积分选岗”安置办法,较好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2022年共接收计划分配转业军官21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89人,全部按政策落实安置岗位。积极开展军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全年共接收安置军休人员19人,调整服务关系1人。二是依法处置涉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积极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处理涉退役军人的矛盾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地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和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形成推动涉军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把问题妥善化解在本辖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依法解决信访诉求,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带普遍性的问题和重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之策,统一政策解释的标准、口径。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重点对象,加强动态管理,以务实的作风,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帮扶救援等工作,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重复访治理和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有8件重复信访均已落实化解,化解率100%。坚持把信访稳定工作与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相结合,把依法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切实做实做活思想教育引导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上访退役军人走访制度》,对信访人员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联系对象掌握政策、自觉按政策规定办事;重点倾听信访对象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解决合理诉求、化解矛盾问题,促进思想稳定,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三是落实优待政策,切实做好优抚工作。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稳步推进优待抚恤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提标政策,保障抚恤补助自然增长。主动提高抚恤补助标准,落实生活待遇。目前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高于省规定标准,抚恤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待遇得到保障。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严格执行《汕头市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优待办法》,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为住院重点优抚对象及时有效医治提供了条件。做好义务兵优待工作。严格执行《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义务兵家庭及部分优抚对象足额发放优待金,鼓励广大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依法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受理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诉求申请72宗,涉及金额170多万元。落实各项优待政策,按政策规定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常态化开展医疗保险补缴工作,申请业务得到及时受理。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累计受理申请和审核通过7.5万人次。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走访慰问为国防和军队作出特殊贡献的英模、功臣,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及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四是开展双拥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双拥工作。积极落实随军家属安置政策,持续推进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下达驻汕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安置计划,有34名随军家属落实安置岗位。积极推进社会化拥军,认真做好汕头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汕头市关爱退役军人促进会业务指导工作。

      二、存在问题

      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行政的意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解决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仍存在凭主观、靠经验的现象;在抓工作、作决策上,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判断还不够自觉,需要下一步进行加强和完善。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要学习内容,各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

      (二)学习宣传新施行、新修订政策法规。要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兵役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扎实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了解法律和有关规定的主要内容,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上级出台《保障法》配套法规政策,结合军队政策制度改革要求,做好现行政策的修订、清理和废止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三)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完善处置各类涉退役军人信访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落实落地。

      (四)认真履行退役军人工作职责。要完善行政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等工作,为退役军人更好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服务,增强退役军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真正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汕头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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