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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21-10-09 10:23
  •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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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十轮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1月26日下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及时召开局党组会,通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党组于2021年2月2日印发《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党内通报》,将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到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支部,明确由各单位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设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3个工作小组,局党组3名成员、副局长按分工任工作小组组长,分头负责整改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2月20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议通过并印发《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由各党组成员牵头有关责任科室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形成整改问题台账,做到准确清晰、简单明了,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不偏不漏。针对问题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真改实改;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主动配合调查处置。局整改办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建立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和领导跟踪督办制度,推动整改全面落实。加强对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明确各直属单位、各科室每月整理上报整改落实阶段性工作情况,确保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动整个领导班子,从严从实开展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对号入座,在抓落实、抓成效上作示范、当表率。局党组于2月24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自身的政治站位、党性修养、为民服务意识上找差距,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落实查摆问题的措施。

      二、盯住整改问题,落实立行立改。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及指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明确整改时限。

      (一)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1. 制定并印发市局党组织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明确有关要求。党组会、基层党组织会议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习。定期组织对直属单位检查,督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2.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研讨、开展调研等方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坚持组织学习。制定并落实《中共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确保学习规范化、正常化。

      (二)针对“解决矛盾诉求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有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1.每月召开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并在局党组会作通报。局党组定期研究重要信访事项的化解措施。信访件办理情况由局领导负责签批,加强信访件的处理把关。2 .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信访人;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化解力度,推动政策落实。3. 强化监督,进一步做好信访人的政策解释和问题调处工作;加大重复信访件办理力度,全力完成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件调处工作。

      (三)针对“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等基础性工作稍有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1.召开优抚数据的核查工作部署会,落实各区(县)局加强优抚数据的核查工作,更新优抚对象信息。2.加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督促各区(县)、镇(街道)落实光荣牌悬挂工作,确保光荣牌悬挂工作应挂尽挂。

      (四)针对“‘大走访’活动开展不实、推动区(县)新冠疫情期间帮扶救助工作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1.对“大走访”活动进行再部署,并推动区(县)贯彻落实,完善走访活动材料的报送、收集、整理等工作。2.结合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困难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工作;加大帮扶力度,做好帮扶援助信息录入。3.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开展困难烈士走访慰问活动。4.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有关手续,推动并成立退役军人关爱促进会,开启依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新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五)针对“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落实不到位、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普及率低”的问题。整改情况:1.完善常态化联系对象台账建档工作,补充信访矛盾突出人员为联系对象,制订常态化联系制度,并印发执行。2.加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每季度联系一次对象。3.认真筛选走访慰问对象,提高走访慰问伤残、特困及信访矛盾突出等退役军人的普及率。

      (六)针对“就业创业服务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1.加大就业服务力度,结合举办区域性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探索举办常设性网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推进就业服务常态化、信息化,进一步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岗位,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加强载体建设,参照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认定办法,调研出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认定办法,推进我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督查指导,组织各区(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专项调研,实地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区(县)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上新台阶。2.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退役军人纳入失业人员管理台账,列为重点群体,更新退役军人失业人员信息;对失业退役军人,列为就业帮扶的重点群体,给予重点帮扶。

      (七)针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1.按照《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要求,服务中心制定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开展“下访、探访、巡访、回访”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2.加大力度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每个区(县)创建2个五星级服务中心(站)的目标,推进星级创建考评各项准备工作。3.全力推进四级服务中心(站)人员编制到位,并督促各区(县)局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加强工作力量。对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问题,服务中心通过举办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4.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驻点服务,并定期通过举办心理咨询活动,更好地为退役军人等对象服务。

      (八)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等。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向基层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定期、不定期到基层党组织开展检查和督导工作。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控举措,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及时排查各类意识形态风险隐患,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把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贯穿到推进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3.加强阵地建设,发挥市革命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党员参加“清明祭英烈”系列活动。

      (九)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纪实》要求,完善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实记录规范化、正常化。2.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各支部书记与委员、委员与每名党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完善支部记录。3.党组成员定期到联系单位和分管科室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按照党风廉政要求落实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

      (十)针对“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1.督促各区(县)每月按时报送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在3月底前全面总结经验做法。2.坚决纠正传达学习重要会议精神表面化问题,先从局党组会、机关党委会改起,并组织检查基层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3.严格执行考勤登记管理制度,落实考勤登记一月一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加班补休制度。

      (十一)针对“文档工作质量较低,流转效率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认真组织学习办文规则,规范设定文号。2.明确局机关、局机关办公室、函件等文号适用范围,对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发文原则上以局机关办公室名义发文。3.明确各类文件归档期限,补充完善个别归档文件附件。4.优化办文流程,提高文件流转效率。

      (十二)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1.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对未上缴资金,全部上缴财政,做到立行立改。2.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规定落实整改。3.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落实整改,每年组织自我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问题。

      (十三)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待理顺、公务车辆使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1.积极协调配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做好有关工作。2.已与有关部门协调,完善借用手续。3.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落实整改。

      (十四)针对“党组会传达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1.党组会传达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同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详细记录事项决策依据。

      (十五)针对“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宽松软、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1.规范党组抓党建工作,印发《中共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落实抓党建工作督查项目清单(试行)》的通知。2.落实各党组织、机关党支部每月上一次党课;班子成员每年联系直属单位上一次党课。3.按照“三会一课”要求,支部书记每月上一次党课。4.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培训;按照《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抓好落实,定期组织学习。根据老干支部实际,将7个老干部党支部调整合并为2个支部,进一步提升发挥老干党支部作用。

      (十六)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干部工作规范化需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中层干部的选拔配备力度,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2.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要求,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严肃整改。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规范选人用人工作。3.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逐人逐项调查核实后予以认定,并举一反三,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档案材料缺失进行补齐,对档案材料制作归档不规范的及时更正。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我局党组将以严实作风、长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整改成效的巩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广大党员拓展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集中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自身存在的短板,盯住不放、挖出病根、及时纠正。对个别未完全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推进我市退役军人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7288017;电子邮箱:shantouvad@163.com;邮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晖北街1号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编码:515041。

     中共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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