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1日,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全力推进下半年退役军人工作。
一、积极推动政策落实。一是扎实做好移交安置工作,确保完成军休干部、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干部、集中移交伤病退役人员和随调随迁家属移交安置任务。二是落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办结率达到99.4%,下来将坚持边受理申请边办理补缴,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新申请人员办理工作。三是做好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工作,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有效规范实施救助。
二、进一步巩固双拥工作成果。今年我市拟入选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目前正在公示阶段。继续推进双拥工作的深化发展,健全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专题会商和工作情况通报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军地合署办公等制度,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一方面协调部队共同做好交通和城市规划等社会经济建设中需由部队帮助解决的问题,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后勤保障供应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教育拥军、法律拥军等活动。深化军民共建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双百拥军行”“幸福双拥·情定汕头”等系列拥军活动。切实采取积极措施,帮助部队军人解决“三后”(后代、后路、后院)问题。
三、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系统干部职工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重点对象活动,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帮扶救援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已走访重点优抚对象1158人,下来将继续对联系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加强动态管理,抓紧抓细落实帮扶救助方案和信访稳定措施,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工作。市、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面对面解决来访退役军人涉法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积极引导退役军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利益诉求。
四、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建设。根据省厅的部署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新成立的实际,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年”活动。在加强基层建设方面,探索建立专武干部参与乡镇服务站工作机制,落实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推动保障体系发挥实效。按照《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推进全市各级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一线工作基础,加强对基层开展业务、落实政策的指导,通过上下传帮带、左右学比超,带动基层的整体提高。在基础建设方面,加紧编制“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未来五年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加强党建工作,全面推进组织、制度、能力、作风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在基本建设方面,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数字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退役军人主题库,依托“粤省事”建设“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根据退役军人工作形势任务要求,积极开展培训练兵活动,大力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宣传解释政策、办理业务事项、做好思想工作、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切实提高狠抓落实的本领,为退役军人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的能力支撑。
(市局办公室 刘谷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