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双创热情,展示退役军人双创风采,在全社会营造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第二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采取区(县)级推荐、市级遴选公示的方式,推荐部分优质创业创新企业(团队)项目参加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复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本次大赛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等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
2. 推荐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3. 推荐企业(团队)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团队核心成员必须为退役军人(至少1名)。
4. 推荐项目未在往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二)参赛企业条件
1. 在汕头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1年1月1日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2. 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 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 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三)参赛团队条件
1. 截至2021年1月1日,尚未在汕头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 在汕头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1年1月1日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的,可以以团队身份推荐。
3. 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其中至少1名为退役军人。参赛退役军人须为团队组建的发起者或团队核心技术发明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我市初赛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二)报名地点
登记注册地(创业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须提交的材料
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参加第二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推荐表》(附件)、项目商业计划书(PPT或PDF格式均可)以及项目参赛路演视频(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赛路演人员必须是退役军人)。
(四)评审流程
各县(市、区)推荐企业(团队)项目参赛,将推荐名单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参赛企业(团队)项目评审工作。我局根据推荐情况,组建评委小组,采用组织召开评审组会议的模式,对参赛企业(团队)项目商业计划书以及推荐材料进行逐一评审,对相关指标量化打分,并按评审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分别选取每个赛道1个,共3个企业(团队)项目确定推荐参加省赛复赛项目。
(五)项目公示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审项目,将评选结果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遴选优秀企业(团队)项目推荐至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参加复赛。
四、报名咨询电话
汕头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咨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