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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届满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优化我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的制度设计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现就《汕头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汕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专项申报技术审核、立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情况,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林惠富,电话:88179898 ,传真:88489860,电子邮箱:Linhf2014@163.com)
《汕头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汕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专项申报技术审核、立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申请对《XX单位XX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的函.docx
附件5:关于申请对《XX单位XX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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