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22〕38号)要求,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2023年度汕头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5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广东南澳青澳湾国家海洋公园,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汕头大南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汕头湿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汕头澄海莱芜中华白海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汕头南澳北面坑白鹭生态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2024年6月4日起的六个月之内。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汕头市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南区和南澳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汕头湿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docx
2.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汕头澄海莱芜中华白海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docx
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汕头大南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docx
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广东南澳青澳湾国家海洋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docx
5.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汕头南澳北面坑白鹭生态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docx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