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相关规定,遵照《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要求,结合汕头市中心城区实际情况,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汕头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本通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施行,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汕头市标定地价的基本内容
2.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3.标定地价成果图册
4.标定地价修正体系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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