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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评审前公示
  • 2026-10-16 16:58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海兰云(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汕头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    编:515041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88566227

      传    真:8856622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汕头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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