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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3-05-31 16:58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CY2023-2

    宗地总面积

    1595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2.5,≤4.0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100米

    主要用途: 旅馆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旅馆用地

    14355平方米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595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9623BA0006|

    4418023BA0037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5200万元

    加价幅度

    5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6月20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7月5日10时

     备注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用地位置: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

    三、用地性质:旅馆用地(B14)兼容住宅用地(R21)。

    四、实用地面积:15950.0平方米(合23.925亩)。

    五、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容积率:2.5<容积率≤4.0,39875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3800平方米(其中: 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0%,即≤6380平方米)。

    2、建筑密度:≤50%(高层主楼≤30%)。

    3、绿地率:≥21%。

    4、停车率:停车设施配建标准≥30%(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百分比为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值),停车场要求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80%。

    5、旅馆业建筑限高:<100米;住宅建筑限高:<80米;住宅建筑(包括含有住宅功能的复合建筑)不低于4层(含4层)。

    六、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和道路红线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执行。

    七.配套设施

    1、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认购)公租房。

    2、配建文体设施用房(≥60㎡),配建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中心、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具体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3、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60㎡),建成验收后应无偿移交海门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

    4、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地下空间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和人防、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各类管线接入(出口)根据现状情况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上述配套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八、项目应按照电力部门技术要求,落实公用主干开关房。

    九、新建民用建筑按不低于国标基本级绿建标准建设。

    十、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

    十一、以鼓励方式推动建设项目自主积极探索装配式建造方式或预制部品构件应用。

    十二、未涉及的问题,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并按《潮阳区海门镇海门湾大酒店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03#地块)》及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7月4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4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7月4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 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四)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7日内与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CY2023-2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并按照协议有关要求执行。

      (五)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带总平面图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建设。竞得人取得土地以后,应严格按挂牌出让时确定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建设,除由于技术规范、施工条件等原因外,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需经潮阳区政府批准后执行。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建设,则视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六)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办理。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缴交。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苏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须知.doc

      项目发展协议.pdf

      规划总平面图.pdf

      规划设计条件.pdf

      拟出让用地位置示意影像图.pdf

      现场相片-平整.jpg

      现场相片-道路.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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