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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梅汕铁路汕头站至汕头广澳港区铁路项目海湾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2021-11-10 15:48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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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主体)编制的《广梅汕铁路汕头站至汕头广澳港区铁路项目海湾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    编:515041

    联 系 人:刘同志

    联系电话:88566227

    传    真:8856622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广梅汕铁路汕头站至汕头广澳港区铁路项目海湾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

    论证报告编制信用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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