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定,我中心拟对 新海街道 镇(街道办事处) 东南 村 谢尾得 等 27 宗“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汕府【2020】65号)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址:韩江路浦江大厦404室 ;联系方式: 0754-8894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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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定,我中心拟对 新海街道 镇(街道办事处) 东南 村 谢尾得 等 27 宗“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汕府【2020】65号)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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