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新《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专题学习培训
  • 2025-12-11 17:37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求,全面提升我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新要求,近期,我局组织专职干部到区县、镇街组织巡回开展新《条例》七场次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全市各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市属林场、重点防火单位负责人、镇街干部、专职护林员等共约1600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

    0df3504bc52927b241920a3c18b2fdb2_compress.jpg

      本次学习培训紧紧围绕新《条例》的制定背景、突出特点、林业管理部门责任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宣讲,重点讲解林业主管部门在防火规划与方案编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管理、队伍建设与技术支撑、日常预防与监督管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责任‌,并强调各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核心职责包括火险评估、方案预案制定、技术指导、队伍建设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贯穿于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全过程。

    a5579a070a7a45103231b6d55c9c5eba_compress.jpg

      通过此次新《条例》系列学习培训活动,全市迅速掀起一轮学习新《条例》的热潮,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于新《条例》的制定的重要性、突出特点、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有了更加鲜明、更加深刻的认识。下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一是要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对新《条例》内容的准确把握和积极运用能力。二是要强化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载体和丰富形式向林区群众、林区经营单位及社会广泛宣传新《条例》,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创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紧密结合我市各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新《条例》生效后,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和工作预案,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把落实新《条例》规定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工作成效,高质量推进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筑牢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安全防线。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