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温湛滨,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陈涛签发2025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加强林长履职尽责的令》,围绕《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及2024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切实担起作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履职尽责,致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一、压紧压实林长责任。《广东省林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聚焦林长主体责任,对市级、县级、镇级、村级林长的职责分别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逐级明晰义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做好林长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林长令指出各级林长要主动担当亲自部署,针对2024年度省级林长制考核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反思,对照清单反馈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具体存在问题的区(县)和镇(街道),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第一责任人,采取针对性措施完成整改,坚决杜绝“过关”心态。
三、夯实源头治理基础。林长令强调林长制来源于基层,基层是林业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加强基层林长制工作能力建设,建立护林组织,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各区(县)要突出抓好林业工作站和护林员队伍“两大建设”,全面强化林业资源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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