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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领域保密知识你问我答②
  • 2025-09-04 15:41
  • 来源:自然资源部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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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8月29日是第22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为倡导规范使用标准地图,提升公众国家版图意识,即日起,将发布测绘领域保密知识你问我答系列内容,一起守护“不能说的秘密”,欢迎关注。

      

      问: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机关、单位在境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在工作中确需接触、知悉我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进行审查评估,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

      机关、单位应当与经批准知悉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境外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需要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及理由、承担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协议的法律效力等。机关、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保密协议执行情况。一旦发现违反协议的情形或存在威胁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泄密隐患,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问: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如何防范被别有用心之人拉拢渗透?

      答: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在社会交往中要时时处处提高警惕,不交居心不良的“朋友”,不收变了性质的“酬劳”,摒弃私心贪欲、炫耀虚荣和逐利心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守红线、谨言慎行。

      警示案例

      张某,大学毕业后考入某基层单位,因工作表现突出,很快被提拔为中层干部。他在顺利成长的道路上渐渐放松警惕,尤其在保密纪律上放松了自我要求。一次开会时,他领取了3份涉密文件,但并未送回单位保密室集中存放,而是直接带回家中,并向其亲属李某透露了文件内容。李某趁张某不备,用手机拍摄了文件内容。随后,有关部门发现这3份文件被发送至境外,造成严重泄密。经查,李某受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指使,长期为境外窃取我涉密文件,在张某考入公务岗位伊始就一直觊觎接触的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李某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受到党纪处分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问:违反测绘法规定的保密违法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答:违反测绘法规定,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测绘法规定,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摘编自《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保密知识读本》。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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