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2024年3月18日至6月9日,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4年8月2日,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力提速实施“百千万工程”“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重要保障,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明的纪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推进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查摆、深刻剖析,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区县局(分局)、局属各单位领导为成员,统筹局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日常组织、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总结汇报等具体工作,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按职能整改、整改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责任领导在抓在管,有具体责任人跟进落实。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和有效开展。
(三)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项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了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整改过程中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措施要求,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建立整改措施落实跟踪督促、督查和督办工作机制,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2025年2月5日,巡察反馈的116个小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0个,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问题36个。
(一)关于理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能力有待提升方面
1.深入抓好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将其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土地管控、森林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海洋管理等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指导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百千万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违法土地专项整治、绿美汕头生态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2.贯彻落实“树立大食物观,建设蓝色粮仓”重要论述。我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联合市发改局印发实施《汕头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谋划支撑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落海落地。为加强建设现代化海洋强市工作,我市已建立汕头市海域管理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规范我市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制度,强化对海洋资源的协调、管理,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加强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做好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用海保障工作,已审批海洋牧场项目6个,保障用海面积1284公顷。
3.依法依规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压实基层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以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涉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基层依法用地,保护耕地,杜绝乱占耕地建房;结合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改革部署,积极推进水田垦造,超额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垦造水田三年工作计划下达任务;加强日常对矿山批后监管工作,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决策部署有落差,服务“头号工程”措施不到位方面
1.深化“百千万工程”认识和推动力度。认真学习“百千万工程”相关会议精神,统筹推进要素保障和全域整治保护,2024年批准建设用地137宗、总面积7420亩,实施“工改工”5686亩。对“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等项目应保尽保,批准县镇村各类项目建设用地102宗,总面积2920亩。备案上图入库设施农业用地92宗、面积2412亩。绿美生态建设全面加强,种植各类苗木69万株,完成“县镇村”绿化全年任务170%,实现森林火警接报率、等级森林火灾、森林受害面积“三下降”,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100%,防灾减灾工作成效多次受到省通报表彰。我局在发展提质类项目中成功晋级第十二届广东省“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决赛,并获得全省三等奖。
2.积极推进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以全域土地整治为抓手,深入研究,深入调研,切实推进解决耕地碎片化、工业布局零散化、建设用地低效化、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提高空间管控和综合治理力度。2024年以来,我市通过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并推进园区土地征收,以及零散低效建设用地“工改工”,产业用地进一步集聚提效,形成一批连片工业用地。通过垦造水田和耕地,集中垦造水田3462亩,形成一批连片耕地。完成首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政府引导资金+专项债+政策性金融+社会资金”的投融资渠道初步形成,上报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片区项目已获省批准实施。
3.积极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印发《汕头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方案》,将造林任务落实到各区县,各区县已基本制订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2024年度汕头市红树林保护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落实各区县实施。市林长办向各区县党委政府反馈2023年度考核结果,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各区县落实整改。开展了南澳县中华穿山甲等濒危野生动物种群资源调查监测。广东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南澎列岛自然保护区分别获得2023年、2024年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名单。市局先后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各类保护地建设条件要求的工作指引,积极推进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
(三)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履行资源管理工作不尽责方面
1.积极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印发《关于预下达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通知》,下达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组成检查组赴各区县局、分局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检查和现场核实,定期对各单位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区县暂停工业用地出让审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处置2023年12月底闲置土地24宗,面积506亩,年内新增闲置土地339亩,年内闲置土地净减少率为16.0%,完成上级净减少率不低于15%的要求。
2.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我局与相关方签订出让合同,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涉及的国有土地纳入收储红线范围;印发实施《汕头市关于推进“土地出让收入和闲置土地管理”的工作方案》,全面梳理我市超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情况,对国有土地拖欠地价款产生的违约金进行追缴。
3.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坚决查处违法用地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坚决查处违法用地问题的意见>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建立在建违法用地即建即拆的快速查处机制。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自查阶段各区县共排查发现“无充分理由不予立案”等五类问题2147宗,截至目前已整改1922宗。先后开展“点单式”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10场,共培训基层执法干部376人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汕头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024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24名。
4.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厉行节约意识。按照要求对委托服务项目审核管理、外包等进行规范,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坚决不予外包。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购买限额规定。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印发实施《关于印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局机关经费的使用监督。开展自查自纠,完成整改审批流程内容不完善20宗、接待人数报销超标1宗。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不到位,履职过程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方面
1.积极推动潮阳区不动产权登记。潮阳分局已向潮阳区政府报送解决方案,潮阳区政府已审批通过,潮阳分局已完成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化解192套,办理转移登记157套。
2.积极开展占地取砂洗砂行为。涉及潮南区一大型洗砂场问题,目前相关建筑废土的清理及洗砂设备的拆除工作已基本完成,并且土坑已被回填并已植绿。
3.积极推动潮南区有关项目违建整治。目前潮南区已查清相关违法事实,对相关当事人执行逮捕,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追责问责。我局先后多次派员到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项目涉及违反土地、城乡规划法律法规问题的指导。
4.积极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率。我市组织六区一县进行全面核实宅基地调查总宗数情况,宅基地总宗数为125.5039万宗,2024年9月21日我局再次组织区县局(分局)召开会议布置,督促各区县要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加快发证进度,提高发证率。截至2024年12月29日,我市宅基地“房地一体”已确权登记宗数为24.6047万宗,发证率为98.53%,完成省厅下达的95%指标任务。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日常管理有缺失,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方面
1.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包括自学)。已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调研。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按照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指导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双优同创”“模范机关”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并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向市直工委上报2024年党建工作总结。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局领导分别确定了调研课题,并开展专题调研。按照市直工委要求,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调研,并向市直工委报送了调研报告。认真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3.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全系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并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并就党建工作记录、“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一对一培训。进一步深入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规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选举工作。2024年9月机关党委顺利完成换届,所属各党支部也按程序完成了换届工作。明确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位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局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机关党委已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在局机关办公楼大堂和各基层单位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栏。
4.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开展了专题提醒谈话活动。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以案促改”暨集体廉政谈话,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在全市各自然资源分局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2025年春节前局党组书记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5.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2024年以来,我局未再将干部年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我局党组向局属各单位发出通知,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定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修订实施《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对1名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印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相关工作的通知》,按规定清退借用人员。
6.落实“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组书记强化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主题宣讲,就构建高质量国土空间体系、持续强化要素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双平衡”、拓展海洋发展空间做了具体部署。
7.认真做好上一轮巡察和审计整改工作。涉及农村违法用地问题未落实整改问题,我局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各区县有序推进攻坚整治工作。攻坚行动启动新一轮领导包干和市级挂牌清拆,至目前完成领导包干清拆55宗,市级挂牌清拆44宗,整治涉土问题2089亩。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继续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紧盯整改重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政治清明、干部清正、职工清廉。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继续修订完善内部管控制度,着力抓好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8月12日至9月12日。联系电话:86862627;邮政信箱:汕头市长平路101号;邮政编码:515041;电子邮箱:zrzy13579@163.com。
中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