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新东区11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金鸿公路与东兴路西侧片区)(LH-02501控制单元东部片区》已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东至东兴路,南至金鸿公路,西至合兴路,北至南安路,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9.4公顷。
二、实施时间
2024年8月31日起正式实施。
三、查询方式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查询。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1号
邮编:515041
电话:88580109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
《汕头市新东区11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金鸿公路与东兴路西侧片区)(LH-02501控制单元东部片区)》简介.docx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新东区11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金鸿公路与东兴路西侧片区)(LH-02501控制单元东部片区)的批复(汕府函〔2024〕112号).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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