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汕头市粤东物流新城城乡统筹区新津水厂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的范围为:汕樟路以北、韶山路以东、漓江路以南、新津河以西所围合的区域组成,在龙湖区控规全覆盖中位于 LH-004编制单元范围内,用地面积为66.48公顷。
二、实施时间
2020年5月21日起正式实施。
三、查询方式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查询。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1号
邮编:515041
电话:88580109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粤东物流新城城乡统筹区新津水厂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jpg
汕头市粤东物流新城城乡统筹区新津水厂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主要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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