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韶山路与龙江路东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402控制单元)》已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东至新津河,西至韶山路,南至漓江路,北至龙江路,总用地面积67.80 公顷。
二、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起正式实施。
三、查询方式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查询。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1号
邮编:515041
电话:88580109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
《汕头市韶山路与龙江路东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402控制单元)》简介.docx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韶山路与龙江路东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402控制单元北片区)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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