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专栏建设 > 征地信息专栏
分享到:
征收土地预公告汕国土资公〔2017〕9 号
  • 2019-09-22 11:3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因汕头经济特区燃机电厂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建设需要,

    汕头市人民政府拟按征地有关程序及规定对龙湖区龙祥街道辖

    区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汕头经济特区燃机电厂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汕樟路南侧、广梅汕铁路东侧、现有燃机电

    厂西侧用地范围,属龙湖区龙祥街道如龙、洋滨、泰龙经济联合

    社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共约98.738亩,其中:如龙经济联合

    社集体土地50.090;洋滨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39.922;

    龙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8.726亩。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国

    土房产测绘大队实测的数据为准,相关村居具体征地面积以土地

    权属确认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和汕头市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汕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

    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8884920988469812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732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