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汕头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的综合管理,提高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广东汕头市宝奥国际玩具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19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21〕29号),我局草拟了《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采购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溯源机制(征求意见稿)》。现将系列文件(详见附件)在市商务局网站全文公布,征求各界人士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北门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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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采购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溯源机制(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馆。
附件:
1.附件1: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附件2: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采购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