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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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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8-12 17:32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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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轮第六巡察组2024年3月18日至6月9日,对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4年8月5日,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将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政治体检报告”,作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指引文稿”,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局领导班子主动认领任务,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2024年8月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7次局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局党组书记每月召集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共召开3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学习意识形态及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文件;局党组书记向分管市领导同志汇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3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向局党组书记汇报分管范围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分别汇报5场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反馈的次日,局党组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和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并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信息组、宣传组)、整改落实组三大组项,将市委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具体压紧压实。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专项整改落实方案,对巡察反馈的4大项19小项问题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认真研究,细化形成145条整改措施。同时明确整改时间、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制,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样样有人抓,整改措施条条有人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跟踪督办,有序推动整改

      一方面强化日常跟踪。建立每月调度机制,动态化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落实进度,以整改落实进度比率倒逼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梳理检视、查漏补缺,推进整改措施末端落实落细,同时按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针对立行立改问题,按要求于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另一方面开展抽查工作。局党组每2个月部署安排,制定抽查计划,从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各小组中选派成员,连同各分局法制人员、执法人员组成抽查小组,采取案卷交叉互查、现场交叉检查的方式,组织对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指导督促相关内设机构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一方面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从解决问题的源头上、从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堵塞工作漏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让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成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巡察反馈以来,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行政处罚案件环境违法行为改正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执法教育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意见等17项制度机制,涉及党务、行政、执法规范、执法检查、培训、工会等方面工作。在集中整改期间,将局党组组建以来制定的制度机制进行梳理,形成汇编并印制,进一步深化完善局制度机制体系,让制度机制真正成为日常工作的指南和宝典。另一方面局党组重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基层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审计整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局中心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贡献绿色力量。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6日,巡察反馈的19个小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问题19个;制定的145条整改措施已落实145条。

      (一)整改的具体情况

      1.关于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发挥生态环境执法职能推动汕头高质量发展方面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

      整改情况:“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跟进督办传达学习类事项,及时更新完善学习内容和议题台账,确保学习及时性。“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面: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业务开展学习研讨,局办公室同步开展学习。二是制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4年度学习计划,提高学习频次。三是查漏补缺并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和整理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8次。

      (2)加强统筹指导全市执法工作力度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市级执法职能”方面:强化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指挥机制建设,制定每月检查计划,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市区联合联动执法,由市级机关提级办理典型案例、上级交办或督办等涉嫌环境违法案件。2024年局机关共查处13宗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VOCs排放企业交叉执法和实战练兵,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5家,环境违法行为6宗,均由局机关直接办理。牵头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指导各分局强化监管执法力度,2024年共立案查处案件15宗。加强执法稽查工作”“提高基层案件办理质量”方面:一是对7个分局开展执法稽查,下发稽查意见书督促落实整改,强化层级监督和指导。二是强化案件办理督查督导,以每月动态更新调度表格的方式完善案件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案件清单审核通报机制,2024年共印发34份通报。三是2024年组织全市执法大练兵培训、科技执法培训竞赛、专题培训等57场次,执法人员和法律顾问交流培训70场194人次,以培训促规范。四是印发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规范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执法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度机制。五是开展573宗行政处罚案卷交叉互评,将8种涉及案件办理不规范情形纳入局2024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定为较差等次”的规定。六是加强普法释法,在执法帮扶、现场检查、案件查处时向企业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执法观察期、从轻处罚等制度,提高案件当事人法治意识,减少行政复议及法院诉讼。

      (3)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执法稽查,督促各分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并落实整改。二是开展全起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防止类案发生。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培训,印发局干部职工违法违规干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查处工作记录报告制度,规范案件查办全过程,推进廉洁公正办案。巡察反馈以来尚未发现个别案件存在一事两罚及同类型案件未能统一全市执法尺度和处罚标准等执法不公问题。

      (4)规范案件办理程序

      整改情况:“按期办理案件”方面:一是强化案件办理督查督导,以每月动态更新调度表格的方式完善案件全过程管理机制;二是建立案件清单审核通报机制,2024年共印发34份通报。巡察反馈以来尚未发现案件超期办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检查落实全程录音录像并每月调度记录。二是加强抽查,发现问题通报并追责,确保有案必立。“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等规定,自2023年施行至2024年12月共143宗案件适用道歉从轻处罚,减免处罚金额1215.58万。二是在全市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进一步推进审慎包容执法。我市第一宗适用案件当事人向我局赠送锦旗。

      (5)强化科技赋能执法

      整改情况:“运用科技手段查办案件”方面:一是强化平台监管值守,多数据分析手段筛选排查异常数据线索并下发现场核实任务,完善沟通反馈核实机制,实现闭环管理。二是加强技能专项培训,开展无人机巡飞培训和技能竞赛9次、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培训4次,提升科技执法能力。三是拓展科技执法手段应用,2024年运用科技手段查办违法案件23宗,2宗案件被省厅列为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予以通报表扬。“加大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应用程度”方面:一是强化值守能力提升,完成系统梳理汇总数据标记类型及使用说明,分析研判各类异常情形。二是应用多种数据异常规则,拓展数据分析手段,实现通过后台技术手段筛选异常数据情形进行深度排查。指导潮阳分局、濠江分局现场核查发现2家废水类排污单位涉嫌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6)杜绝以罚代管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行动,组织突击执法,对2个砂场覆盖不及时、部分砂堆高度过高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经复查问题均落实整改。二是组织周边堆砂场全面排查,发现周边3处砂石场存在防尘降尘不到位问题,当场责令整改,经复查均落实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制定印发强化行政处罚案件环境违法行为改正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梳理全市2021—2023年已结案案件并建立清单,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对352宗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复查工作,尚未发现违法行为整改后再违法的情况。四是进一步强化在管企业巡查监管和指导帮扶力度,防止问题反弹,防范以罚代管情况发生。2024年共帮扶检查企业52家次,整改环境管理问题70项。

      (7)严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对7个分局开展执法稽查,督促全面落实使用省平台和生态环境移动执法APP,规范检查记录和文书制作,提高案卷信息填报质量。二是建立执法信息化工作机制,做好检查记录,通过部平台有效性审核。强化抽查通报,落实整改。三是印发实施局执法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培训,提升检查笔录制作和填报规范性。

      (8)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对“未批先建”现象进行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市场监管”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调新增市场主体清单,每半年采集数据进行研判,分类筛选生产类的市场主体。二是印发通知迅速开展涉生产制造类新增市场主体核查工作,目前已核查塑料加工类市场主体1181家。同时累计指导79家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和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从源头杜绝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联合生态环境系统其他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共抽查塑料加工类市场主体3个,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开展建设、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投产后运行管理。

      (9)提高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效果

      整改情况:“降低举报投诉量”方面:一是强化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接处工作,落实“日提醒、周督促、月通报”信访督查督办机制。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相关通知和轮流接访计划表,常态化开展领导接访下访12批次,解决群众强烈反映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实施噪声污染精准管控项目,以噪声监测实施信访预防、精准执法,推进宁静城市建设,助力“两大盛会”举办。四是强化信访执法联动,指导基层发挥信访调处的执法兜底作用,通过执法推动信访问题整改。“督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到位”方面:一是逐步推进生态环境网格化建设,与联建街道建立三级信访联动机制,强化分析调处。压紧压实镇(街道)、村(社区)对“散乱污”生产及经营场所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常态化巡查,严防死灰复燃。二是开展2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相关培训,提升基层信访平台操作水平,规范提升调处质效。三是强化与交通、住建、城管等多部门联动和市12345热线对接沟通,持续推动信访事项综合解决。四是巡察组抽查的5处“散乱污”场所均已落实“两断三清”并彻底关停取缔;另外2家在管企业和1处沙场均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内部管理方面

      (10)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单场党组会议单项议题的方式共召开2场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及时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举一反三对10个需要调整更新的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三是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请核定扣发相关人员津补贴,截至2024年9月已完成全部补扣。同时组织组工干部开展系统学习,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四是对市委巡察后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将加强请示报告和沟通,确保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没有出现大额采购事项未签订合同的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合同签订时间滞后与履行服务时间提前之间的法律问题。三是在合同签订时细化合同支付款项约定,在事项呈批和支付两大流程中严把合同支付,巡察反馈以来没有出现提前支付合同约定款项的问题。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采购岗位负责人员、经办人员开展对相关政策文件集中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2)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工会经费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二是2024年度已按要求编报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巡察反馈至2024年底停止过节类项目发放,用于节日慰问品的支出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印发实施局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实施意见(2025年修订),规范节日慰问品发放行为。四是在支出事项呈批时严把工会经费支出关卡,巡察反馈以来没有出现工会经费支出其他费用的情况。

      (13)强化保密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保密警示教育,组织线上培训和局保密工作教育培训会,增强保密意识。二是召开2次局党组会议和1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局保密相关工作,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保密专题学习活动并进行学习研讨。三是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检查和2024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保密违规隐患。四是实行清单管理,分类施策提升局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和管理水平。

      (14)强化“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2024年局党组共听取重点工作汇报14次,局党组书记开展谈话11场次,局机关各层级谈话提醒人员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将8种涉及案件办理不规范情形纳入平时考核“定为较差等次”;将11种情形案件列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清单,上收至市局机关开展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分局案件办理监督。巡察反馈以来共7宗案件上收市局讨论决定。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2024年共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局保密相关工作,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保密专题学习活动,并开展学习研讨。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队伍建设。

      (15)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3年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实际情况完善会议记录,整理会议材料。二是组织全体党务干部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组织学习如何规范书写“三会一课”记录,提升业务水平。三是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和查漏补缺。

      (16)加大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一周一考核”31场次、“一月一笔试”活动7场次,组织交流培训70场次194人次;开展无人机巡飞培训和技能竞赛9次、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培训4次;联合工会举办2024年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竞赛暨执法专题培训活动;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治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交叉执法实战培训。二是局代表队在2024年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执法技能竞赛中勇夺“团体一等奖”、“执法案卷制作科目”第一名、“自动监控设施检查科目”第二名、基层一名同志荣获“优秀选手奖”的优异成绩,局获评市级表现突出集体”。

      4.整改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17)整改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案卷归档”方面:一是强化案件办理督查督导和执法稽查工作,督促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等制度机制;建立案件清单审核机制,强化通报,2024年共印发34份通报,及时指出问题,要求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二是通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案件办理、案卷立卷归档工作培训。“督促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方面:局机关每月督促提醒专人与未完成缴款当事人联系催缴,跟进罚款缴纳及催缴情况,形成报告报送审计部门。

      (二)取得的突出成效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部分整改事项成效突出,具体如下:一是执法监管更加包容审慎。在全市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继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宽严相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自2023年施行至2024年12月共143宗案件适用道歉从轻处罚,减免处罚金额1215.58万;我市第一宗适用案件当事人向我局赠送锦旗。二是干部队伍培训成效有效彰显。通过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开展多形式培训,局代表队在2024年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执法技能竞赛中勇夺“团体一等奖”、“执法案卷制作科目”第一名、“自动监控设施检查科目”第二名、基层一名同志荣获“优秀选手奖”的优异成绩;局获评“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市级表现突出集体”。三是科技执法能力有效提升。通过加强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科技手段作战能力和实操本领,2024年运用科技手段查办违法案件23宗,2宗案件被省厅列为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予以通报表扬。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局党组圆满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接下来,局党组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严为本,以干为要,以高质高效高水平工作成效,为建设美丽中国汕头样板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体现新成效。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已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

      (二)进一步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查漏补缺,跟踪问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着眼于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举一反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以常态长效机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时按要求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为助力汕头在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贡献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主力军的作用。将巡察整改成果与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思路结合起来,与汕头生态环境执法各项重难点工作结合起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生态环境信访调处,坚持寓服务于执法,持续提升规范执法和科技执法水平,不断巩固深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共期限: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联系电话:0754-88844792;邮政信箱: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1102室,邮政编码:515000;电子邮箱:ssthjzfj@163.com。



      中共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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