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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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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训强基——市生态环境执法局举办生态环境执法法制审查培训会
  • 2023-06-02 15:00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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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执法大练兵,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法制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制审查能力,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5月26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法制审查培训会,副局长林杰文主持会议并作法制业务培训,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法制工作负责同志、各分局分管领导及法制骨干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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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结合近年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实践和具体案例,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稽查工作中挑选了7个典型案例,从这7个典型案例中详细剖析了立案、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办案环节,执法文书制作、行政处罚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共计12个典型问题,并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解剖、分析。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及面的方式分析,让执法人员明白如何规范执法、依法办案。会上,参训人员还共同学习了新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与旧版的主要差异,并就如何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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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一方面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管理制度》《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要了解掌握违法情节的界定,准确收集违法行为和违法情节的证据,严格执行裁量标准,更要落实好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7月1日即将实施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升办案水平。二是目标明确。办理每个案件以按复议、诉讼能胜诉的标准、要求来对待。进一步在办案阶段就从细节上下功夫,在证据采集、记录询问、文书制作、送达程序、案件定性、自由裁量等方面做细做实,法制审核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败诉案件。三是重视办案程序。一切法律文书要穷尽送达方式送达,最后再运用公告方式送达,送达过程都要留痕并记录。时刻牢记办案时间,复议、诉讼的答辩时间,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四是锤铁证。怎样“锤铁证”,关键在于用心谋划。一方面是用心分析每宗案件的性质和类别,找准切入口和突破口,事先准备,精准调处,有序快进。案件调查笔录要记录细,比如,对于违法行为如何构成法律上的“暗管”要写明。另一方面是用心捕捉问题线索,强力精准执法,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执行、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特别是对查封扣押财产、听证、证据保全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相关音像记录应规范保存管理,可随时调取,避免出现违法事实真实存在而无法举证情况发生。五是要细心,要及早沟通交流。法制审核要细致审查案件办理程序、证据等,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说不”;调查部门和法制部门要及时沟通,调查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进行交流,及早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调查等方式化解问题。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汕头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案件时间脉络表与证据清单两张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牢记“坚定一个目标、夯实两个基石(即证据和程序)、落实三项制度、作细四个环节、通晓五类常规案件”,不断提升依法执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助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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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训同志们纷纷表示,这种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培训方式生动、直观地让大家了解如何应对平时案件办理过程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个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接下来将把这次学习所获运用到日常法制审查工作中,实时更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储备,学会运用对比式学习法,进一步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新法、新规、新标,熟练掌握执法程序,扎实推进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以高水平执法办案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绿色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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