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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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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向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战
  • 2020-09-14 11:2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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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汕头海事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标志着汕头市已吹响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冲锋号”。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行动于8月至11月期间集中开展,重点关注打击贵屿地区非法废弃电子拆解行业,产生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产生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乳化液)、废酸、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和工业企业,从事废矿物油等收集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打击六种行为:一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二是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三是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四是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五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六是危险废物运输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参与运输、利用、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专项行动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110”举报热线、生态环境“双匿名”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线索并给予奖励。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陆上堵、水上查”的巡查机制,在运输环节及时发现有关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非法运输产业链条,对非法运输危险废物承运人从重从严处理。


      我市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的《汕头市2020年严厉打击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将“查处不规范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问题,重拳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作为聚焦“净土防御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阶段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共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7宗,移送公安机关线索13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7宗,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6宗。下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结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和贵屿地区非法电子废物拆解的专项执法,加大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处理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执法力度,与公安机关加强对接,及时移送行政拘留、涉刑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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