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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TSTHJZFJ-2024-00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三)车辆数量和车型: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公务车辆6部(车型:上海别克GL8 1部、广汽传祺GA5 1部、丰田汉兰达1部、比亚迪新能源插电式混动3部) 。
(四)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五)招标内容:车辆维修、保养、应急救援服务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上述证明文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须持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的三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函);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提供相关网站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六)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记录,严格自律,接受考核:提供盖章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须具备依法取得独立的维修场地;
(八)需要业主提供附件报价表加盖公章,各潜在供应商才能报价。方便业主根据价格比选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九)申请文件的资料用A4纸装订送达我局,所送达的申请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十)须根据我局要求的时限和方式,提供申请资料中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加盖公章。
三、提交资料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资料文件不予接受。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环境监控中心大楼1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754-88844792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