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6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cjgjdjk@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头市金砂路151号工商大楼11楼,邮编515041(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索引号: | 11440500MB2C905141/2022-0017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名称: | 关于征求《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 |
主题词: |
为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6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cjgjdjk@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头市金砂路151号工商大楼11楼,邮编515041(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4-8856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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