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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及汕头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汕府〔2016〕63号),我市于2017年开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简称“机关个人”)清退工作。至目前,仍有部分人员未申请办理将机关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发放至本人。为维护参保人权益,近期,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正集中人力通知相关人员办理该业务,如果您接到相关通知,请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要怎么退?
本人办理需提供退费申报表、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撰写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上述材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表格:
→→退了缴费年限怎么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缴费时段既不计入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不计入企业职工养老基本保险缴费年限。
→→退了会影响实际缴费年限吗?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问题,可点击查看以下链接:这几种情况下,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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