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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因与原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合并,原院区转型为汕头市人民医院的分院区,于2025年7月21日向我局提出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我局自2025年7月21日起,终止与该院签订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并取消其工伤定点资格。
特此公告。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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