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市社保局关于吴怡玫工伤保险待遇的公示(2024.02.26)
  • 2024-02-26 16:2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关于吴怡玫工伤保险待遇的公示

    参保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汕头市中心医院

    单位编号

    110600356227

    工伤职工信息

    姓名

    吴怡玫

    身份证件号码

    440507******0628

    入职时间

    2023.9.1

    工伤发生时间

    2023.9.20

    工伤保险参保时间

    2023.9.25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信息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1.工伤职工吴怡玫为新入职员工发生工伤;

    2.参保单位此前连续规范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费或参保单位依法新成立;

    3.参保单位尚未为工伤职工吴怡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但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该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以下待遇项目: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参保所在市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公示期

    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15日)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