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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的相关规定,我市拟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将拟实施费率浮动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保险支缴率、浮动费率档次及确定依据予以公示,公示期内用人单位对以上信息存有异议的,请提交相关材料与相应社保经办机构核对。
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6月8日共15日
联系方式:市社保局 88520814
金平分局 88573486
龙湖分局 88882976
澄海分局 85886719
濠江分局 86702348
潮阳分局 83836209
潮南分局 87906573
南澳分局 86810368
全市用人单位2021-2022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新浮动周期拟确定浮动档次及浮动费率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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