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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全面取消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快来看看!(2018.07.30)
  • 2018-07-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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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全面取消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快来看看!

    (关于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人员)

     

    7月5日,人社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全国取消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要求通过信息比对等形式为广大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要求,汕头市从现在起取消集中认证,通过以信息比对为主、现场认证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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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对于在我市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本地户籍人员,无需参保人办理认证,统一由我市社保部门每年与我市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经信息比对,属于正常状态人员,给予通过年度认证,社保部门继续发放养老金;属非正常状态人员,社保部门暂停发养老金。如非正常状态人员经再次确认,属于符合养老金领取资格,将续发(补发)养老金。

    除了上述人员,以下在我市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选择通过“汕头社保APP”进行认证,也可以按照原认证方式(认证方式详见链接)进行认证,一年中的任一工作时间均可认证,但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全市所有社保部门均可办理,即全城通办:

    1、由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原单位已不存在或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居住省内异地的离退休人员;4、居住省外的离退休人员;5、在境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台湾地区的离退休人员;6、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

    另外,对于居住我市的省内异地企业离退休人员,可就近到我市的省社保局授权的邮储银行网点办理认证;对于居住我市的省外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可就近到我市任一社保部门申办协助认证。



    (关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

     

    对于在我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本地户籍人员,无需参保人办理认证,统一由我市社保部门每年与我市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经信息比对,属于正常状态人员,给予通过年度认证,社保部门继续发放养老金;属非正常状态人员,社保部门暂停发养老金。如非正常状态人员经再次确认,属于符合养老金领取资格,将续发(补发)养老金。

    对于在我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选择通过“广东人社APP”和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进行人脸认证,也可以就近到自助服务终端进行生物特征认证、现场认证和上门认证,一年中的任一工作时间均可认证,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超期未认证的,暂停发放养老金,待确认符合养老金领取资格后,将续发(补发)养老金。

    另外,对于居住我市的领取省内异地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可就近到我市的省社保局授权的邮储银行网点办理认证;对于居住我市的领取省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可就近到我市任一社保部门申办协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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