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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社保缴费工资调整来了,小伙伴们快看过来!
  • 2021-07-27 19:09
  • 来源: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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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的社保缴费工资调整来了!

    小伙伴们快看过来!



      “2021年度汕头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有调整啦”


      0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3673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0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4588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03

      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18366元,下限暂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调整时另行通知。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04

      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计征。根据粤人社规〔2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4588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我到底应该按哪个基数申报缴费呢?”

    敲黑板啦!

    社保小课堂开课啦!


      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位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区间内,以职工工资为缴费工资。



      “温馨提示: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可别跑错部门”


      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请前往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需前往所属税务部门申报;


      3

      灵活就业人员设置个人银行账户自动扣款的,请确保账户余额充足,请勿出现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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