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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人 2020年居民医保开始办理了,您不可不知的几件事
  • 2019-10-22 10:34
  • 来源:汕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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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办理啦!社保部门将陆续向税务部门推送应征数据。涉及参保缴费、待遇调整您不可不知的几件事,通通告诉你!

    一、参保缴费

    (一)缴费标准

    2020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年。

    (二)缴费方式

    1. 原渠道缴费:即(1以村居委为单位统一参保的,由村居委代收代缴;(2以家庭(户)为单位参保的,可委托银行代扣;(3)在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缴费。

    2. 自助渠道缴费:非首次参保人员,除了按照上述渠道缴费,还可通过粤省事、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自助缴费,或到本市办税服务厅、税务自助终端机进行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自助缴费时,请注意要按照家庭户参保人数足额缴费,即家里有3人参保,要记得缴足3个人的钱。

    (三)参保时间

    1210日为办理新参保或停保、变更手续截止时间。

    1. 新参保人员(或家庭户参保人员有增减变化)的,必须在1210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办理相关手续。

    2. 原已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人未在1210办理停保手续的,视为继续参保。

    (四)扣款时间

    1211日至1231日,税务机关将分次批量扣款,请记得及时缴费。

    二、待遇核发

    (一)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有提高

    普通门诊统筹全年支付限额由120/·年调整提高至180/·年,合规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70%

    (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再下调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000元下调为12000元。

    参保人属特困供养人员的,起付标准由3000元下调至2400元;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起付标准由4500元下调至3600元。

    参保人因诊治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家庭病床等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以上待遇调整自202011日起实施。

    医疗保障,祝您平安!今年您参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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