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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潮阳分局电子票据公示(马少玲)(2019.07.29)
  • 2019-07-29 15:09
  • 来源:汕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字体:

  • 兹有我区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马少玲,身份证号码440524********592X,享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现提供汕头潮南民生医院开具的广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向我局申报职工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发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票时间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发票总金额

    1

    20190115

    044001617111

    04857684

    178.20

    2

    20190118

    044001617111

    04839462

    40.30

    3

    20190121

    044001617111

    04841014

    91.80

    4

    20190125

    044001617111

    04842710

    33.30

    5

    20190128

    044001617111

    04863970

    46.80

    6

    20190128

    044001617111

    04863997

    58.50


        参保人本人承诺上述发票未在其他地方报销,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医疗工伤结算股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联系人:杨少微

    联系电话:0754-83844633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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